| 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依托科技 科学实现把关与服务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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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9-29 14:08 |
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实现把关、服务是海关的基本职责。近年来,深圳海关在海关总署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贯彻"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方针,积极适应我国外经贸发展的需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托科技为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便利化服务,较好地实现了有效监管下的高效运作。
一、深圳关区科技兴贸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深圳海关地处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海关业务管辖范围包括深圳市、惠州市的进出口通关监管业务,科技兴贸任务十分繁重。
深圳市是我国重要的口岸城市,陆、海、空、铁、邮口岸门类齐全。监管区域从深圳西部蛇口港一直延伸到惠州地区。其中,深圳地区海岸线长达260公里,与香港接壤的陆地有24.5公里,分布着 8个水运口岸、4个公路口岸、1个铁路口岸和1个空运口岸以及7个地方口岸,监管点多量大。据统计,2003年1-11月,我关共监管进出境货运车辆94万辆次(占全国海关货运车辆监管总量75.7 %);监管进出境人员1.2亿人次(占全国海关进出境人员监管总量57.14%);监管海运集装箱945万个标箱,预计到12月中旬,即可超过1000万标箱,成为继香港、新加坡、上海之后的世界集装箱第四大港;深圳关区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296.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7.9%。其中,机电产品为745.2亿美元,同比增长38.7%,高新技术产品为453.1亿美元,同比增长49.8%。同时,深圳市又是加工贸易发达的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共有1.9万多家,约占全国总数的20%,其中,高新科技企业所占比重不断增高。可见,深圳外经贸活动对全国的外经贸工作影响很大。
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给深圳市外经贸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经济全球化、贸易便利化又进一步加剧了国际及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如何参与国际市场的分工、合作及国内产业结构的二次调整对深圳市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而我国外向型经济如何从容应对"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考验及深圳外经贸发展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同样给我关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深圳海关要实现有效监管下的高效运作的目标难度很大。我们面临着各种管理资源不足与业务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面临着实现有效监管与方便企业便捷通关之间的矛盾;面临着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制度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贸易特殊需求之间的矛盾。面对困难和挑战,我关坚持树立"海关的出路在改革,改革的依托是科技"的意识,通过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及创新手段化解上述矛盾,进一步完善便捷通关措施建设,着力营造优质通关环境,促进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提高认识,坚决贯彻科技兴贸战略
(一)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科技兴贸工作,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认真做好海关工作,为促进外经贸发展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科学地运用科技这个"第一生产力"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为促进先进生产力服务,从而达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目的。
(二)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我关认真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加深理解,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我关各相关部门紧紧结合深圳关区的实际,创造性地采取各种措施,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努力实现科技兴贸战略目标。
(三)坚决贯彻"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海关工作方针。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坚持"把关"与"服务"并举,一方面,通过加强海关监管,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为外经贸的合法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通过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完善海关各作业流程、作业环节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实现海关对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监管的信息采集、处理、加工的标准化和自动化,积极探索适应现代高新技术经济发展的海关管理体制,有力地促进外经贸发展。
(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科技兴贸新路。
科技兴贸决不是简单用科技手段在原有的制度、模式上运行就能实现的。科学的技术手段必须有科学的理念去指导,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模式去适应。因此,我关在具体实践中,勇于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通过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科技手段创新;反之,又通过科技创新检验、服务、实践及完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如我关近年来,大胆地改革加工贸易传统的单证管理模式,以电子底帐代替纸质手册管理;改变传统的口岸通道手工审单验放的做法,采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电子审单、风险逻辑判别、自动控制等实现口岸通关全过程的自动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另外,深圳关区特殊的地理位置也要求深圳海关必须主动加大通关设施的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应用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高新科技企业的通关成本,切实体现守法便利的原则,提高高科技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粤港两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维护香港的繁荣与稳定。
三、近年来我关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实践及成效
(一)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积极实践科技兴贸战略。
1、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对大型科技企业实行便捷通关的措施。根据《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署令[2001]86号)、《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署厅发[2001]279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的通知》(署厅发[2001]2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国家关于支持"三大一高"企业的有关做法,加快实施进度,我关及时制定了《深圳海关关于落实支持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关办[2001]286号)等多项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措施供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我关各业务部门对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在备案、审单、征税、查验、核销等环节提供全程的优质服务和通关便利,使上述企业能充分享受便捷通关、联网报关、上门验放、担保放行等多项优惠措施。
(1)解决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归类问题。大力向高新技术企业宣传海关预归类工作制度和操作程序,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持重点,采取走访、座谈等方法送政策上门,在其生产料件、设备、成品等货物进出口前提供归类意见,提前解决因高科技产品品名复杂、产品更新换代快等引起的归类疑难问题。
(2)提供上门查验服务。对不适宜在口岸海关开拆查验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货物,经申请由主管海关结合装卸环节进行查验,以陆路快速转关方式办理转关监管手续。
(3)简化高新技术产品查验手续。为高新技术企业设置专门的接单窗口,在陆路口岸设定专用通道,合理降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查验比率,进一步简化高新技术产品的查验手续,在现行规定许可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查验方式,加快验放速度。
(4)加大高新技术类出口创汇大型企业中联网监管力度。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扶持重点推动联网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逐步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批、备案、报关、核销的电脑化运作。
我关上述便利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深圳市高科技企业发展壮大,为进一步扩大深圳市高科技产品出口比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关区经海关总署认定的高科技企业已达29家,经深圳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予核准认定的高科技企业约达300家。目前,深圳市已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及"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深圳市已成为国内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最大基地之一,计算机、网络与通信、大规模集成电路、光电子、数字家电等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区内成长性最好、竞争力最强、关联最大的6大支柱产业。另外,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也正在成为深圳市技术含量高、增长势头猛、辐射拉动力强的新兴产业。深圳市已形成了大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产品研究、制造、装配、销售链,有效地推动了深圳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
2、积极开展无纸化通关的试点工程。去年以来,我关在海关总署的统一布置,对出口不涉税证的商品试行无纸化通关作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关试点企业正常情况下不需到海关办理单证复核手续,极大地方便了企业,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贸易成本,企业反映一般5分钟内就能收到海关回执、10分钟内可接到放行通知。目前,采用无纸通关的企业已达19家。
3、大力推行网上支付。我关积极参与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建设,我关通过与外汇管理部门、国税部门的外汇收、付和出口退税的联网核查,既严密了监管,又方便了企业。目前,我关区已实现网上支付企业达276家,网上支付税款已超过2.9亿人民币。
4、提前做好高新技术产品原产地核查联网工作。应对CEPA实施,配合海关总署建立全国各关区及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原产地证书联网核查系统,为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结合我关实际开拓创新,深化改革,以科技手段实现有效监管下的高效运作
近年来,我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开拓创新,依托科技,深化改革,有效地解决了把关与服务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有效监管下的快速通关。
1、实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不断改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据统计,加工贸易业务量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量的47.5 %。深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意义重大。在海关总署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关率先试行联网监管模式,依托"电子联网",以电脑操作取代手工操作,进一步简化手续,在审批、备案、报关、进出口、核销的全过程实现了企业与海关、外经贸主管部门之间的计算机联网管理,使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办手续",大大地简化了通关手续,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通关成本。以富士康公司为例,1-10月份,公司进口62.63亿美元,出口65.6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4%和47%。在认真总结完善的基础上,我关加大了推广的力度。2003年1-11月,我关已实现联网监管的企业已达281家。深圳关区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440.4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5%,占关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53.26%;其中进口177.4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3%,占关区加工贸易进口总额的53.48;出口263.0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48%,占关区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53.12%。另外,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的进出口增幅比深圳市平均水平约高12%。此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深圳加工贸易的比重逐年增加,联网监管模式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要求,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超常规发展。
2、以推广自动核放系统为核心,深化公路口岸通关作业改革,打通高新技术产品口岸通关瓶颈
深圳公路口岸长期以来是深圳外经贸业务的主要通关场所,具有业务量大,时效性强,各种情况复杂的特点。实现公路口岸有效监管下的快速通关,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也是外经贸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意义重大。2001年以来,我关着力研究以科技化、现代化手段代替人工操作,实现有效监管下快速通关的办法,成功研究开发了深圳海关公路口岸通道电子自动核放系统。该系统通过通道五种电子设施(通道监控系统、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司机卡自动识别系统、电子地磅系统和电子闸门系统)联动,并与海关H883/EDI报关数据连接,实现进出境货物在提前报关(目前已实现了境外预申报)的前提下,车辆通过海关通道时经设置于通道内的扫描装置对车辆IC卡进行读写,实现对车辆的自动识别和报关数据的逻辑审核、判断,自动处理放行。这项改革实现了严密监管、提高效率、降低廉政风险、改善工作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等六大目标。实施该系统后,车辆通过海关电子通道的时间仅需4-5秒,比以前车辆通过海关通道约需2分多钟时间大为缩短,通关效率提高了约20倍。同时该系统与我关前期推行"提前报关"、" 预审价"、"预归类"等便捷措施实现有机结合,进一步缩减了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同时也使海关的监管工作更为严密和有效,提高了对伪瞒报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一系列科技兴贸措施的落实到位,实现了监管手续的前置和后移,实现了口岸橄榄型向哑铃型管理的转变,有效地打通了高新技术产品口岸通关瓶颈,保证了高新技术产品的高效通关。
到2003年11月,我关已对三个公路口岸的进出境空车、经皇岗口岸进出境转关车辆、客运车辆、报关车辆、报验车辆和经文锦渡口岸出境转关车辆、进口报关车辆和简易联网报验车辆全部实施了自动核放,占全部进出境车辆的80%以上。年内,我关还将在"惠州"地区转关车场及海运口岸闸口启动自动核放系统,实现全关区统一规范作业。随着推广进程的加快,将进一步促进深圳关区整体口岸通关效率的提高,为高新科技企业现代物流的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全力打造电子口岸,提高高新技术产品通关效率
在不断深化改革推进海关科技兴贸工作的同时,我关还十分注重加强与大通关各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
(1)关港联动。深圳关区海运业务十分发达,2003年1-11月份,进出达955.2万标箱、4663.8万吨货物,同比增长34.1%和21.8%,分别占深圳口岸总量的80%和64%%。提高海运口岸通关效率对外经贸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要实现海运口岸的科技兴贸工作并非海关一家所能实现。因此,我关十分重视与港区各生产作业单位的协调联系,包括科技应用。近年来,我关先后与蛇口港、盐田港共同开发推广了"西部平台"和"东部平台",基本实现了港区码头与海关之间的无纸化作业,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明显的科技兴贸效果。
(2)加强关检合作,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率。我关主动加强与国检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关检合作的水平。我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海关、国检部门"一机两屏"作业,简化了作业程序。今年,我们又积极探索通过计算机的联网实现通关数据共享和通道控制的联动,既严密了监管,又提高了效率。
(3)建立深圳电子口岸平台。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领导下,我关与深圳市政府组成专门班子,积极筹建"深圳电子口岸平台",为深圳乃至珠三角的外经贸发展提供统一高效的统一信息平台服务。有关企业只要登陆深圳电子口岸平台,即可办理口岸执法系统的相关业务,办理通关数据的网上交换,查询外经贸及通关的各种公共信息服务,享受电子化带来的便利服务,为科技兴贸战略服务。
近年来,我关在海关总署的领导下,在各级地方党政和口岸、外经贸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科技兴贸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为支持外经贸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关的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总结,继续努力,争取科技兴贸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