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发力助推医药产品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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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9 14:49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我国医药产品出口目前存在的规模不大、产品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单纯依靠企业的力量和市场自发调节无法解决。”
日前,商务部科技司司长常晓村就《关于促进医药产品出口的若干意见》接受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意见》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国内医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促进优势医药产品出口的质量和效益快速提高。
出口羁绊日渐突出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壮大和医药进出口贸易的增长,束缚我国中医药产品出口的重要羁绊也日渐突出:经营方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中成药出口增长缓慢、众多管理部门间协调不够等。
常晓村指出,由于缺乏自主品牌,出口产品仍主要为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和医用敷料等,不仅附加值低,还以较高的资源和环境成本为代价。
以2004年为例,我国化学原料药出口61.96亿美元,占医药出口总额的52%,而高附加值的制剂产品和疫苗产品出口额仅分别为3.09亿美元和633万美元。同时,由于中西方医学理念不同,我国中药出口多年在7亿美元左右徘徊。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的中成药的出口更是处于低水平增长状态。
政府发力积极扶持
目前,我国医药产品出口规模较小,在外贸出口中的占比仅有2%,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为提高我国医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商务部等八部委11月29日正式发布了上述《意见》,从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技术水平、加强国际合作、加大政策扶持、完善中介机构等5个方面提出了实现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
作为《意见》的牵头起草单位,商务部将充分发挥促进医药产品出口部际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促进医药产品出口的具体政策,协调解决我国医药产业国际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医药产品出口。”常晓村透露,商务部已将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建设、推动树立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保护确立为今后的3项重点工作。
日前,商务部认定了北京、天津、上海等15个城市作为国家医药出口基地。按照规划,到2010年前,基本建立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医药产品研发体系,争取医药产品出口年增长率保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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